在奥地利如何对遗嘱提出异议?有哪些理由、期限和费用?

Mag. Nevena Shotekova-Zöchling作者: Mag. Nevena Shotekova-Zöchling, 维也纳律师及破产管理人 ·

在奥地利,遗嘱在以下情形下可受到质疑:形式瑕疵(§§ 578 ff ABGB)、无遗嘱能力(Testierunfähigkeit,§ 566 ABGB)、胁迫、欺诈或重大错误(§ 565 ABGB)以及伪造。异议须在知悉后三年内向法院主张,最迟不超过死亡后30年(§ 1487a ABGB)。在正在进行的遗产程序(Verlassenschaftsverfahren)中,通过提交自己的继承声明(Erbantrittserklärung)并在继承权确认程序(Verfahren über das Erbrecht)中进行。

要点速览

  • 在奥地利,遗嘱可因形式瑕疵(§§ 578 ff ABGB)、无遗嘱能力(§ 566 ABGB)、胁迫、欺诈或重大错误(§ 565 ABGB)以及伪造而受到质疑。
  • 异议须在知悉后三年内向法院主张,最迟不超过死亡后30年(§ 1487a ABGB);仅致函继承人不足以保全期限。
  • 在遗产程序进行中,通过提交自己的继承声明,并在继承权确认程序(§ 161 AußStrG)中进行异议;遗产交付后只能提起遗产请求之诉(§ 823 ABGB)。
  • 在继承权确认程序中,费用按胜诉程度分担,败诉方通常还须承担对方的代理费用(§ 185 AußStrG)。
  • 子女或配偶无论遗嘱是否有效,均享有特留份,即法定继承份额的一半(§ 759 ABGB)。

最重要的异议理由

形式瑕疵: 亲笔遗嘱必须全部由本人书写并签名(§ 578 ABGB)。他人代书遗嘱(fremdhändiges Testament)需要立遗嘱人签名、亲笔加注说明该文件包含其最后意愿,以及三名同时在场的见证人,见证人须签名并加注,其身份须可从文件中识别(§ 579 ABGB)。即使是细小的错误也可能导致遗嘱无效。

无遗嘱能力: 在订立遗嘱时,例如因晚期痴呆而无法理解其处分意义的人,不能有效订立遗嘱。决定性的是签名时的状态。

胁迫、欺诈、错误: 最后意愿必须在不受胁迫、欺诈和重大错误影响的情况下作出。

伪造: 如对笔迹的真实性存有疑问,由笔迹鉴定专家查明。

异议程序如何进行?

只要遗产程序仍在进行,您就可以向法院专员(Gerichtskommissär,即公证人)提交基于法律或较早遗嘱的继承声明。如各继承声明相互矛盾,由遗产法院在继承权确认程序中裁决(§ 161 AußStrG)。遗产交付(Einantwortung)之后,只能提起遗产请求之诉(Erbschaftsklage,§ 823 ABGB)。

典型证据:

异议理由证据
无遗嘱能力病历、护理记录、医生报告、精神科鉴定
伪造对比笔迹、笔迹鉴定报告
形式瑕疵文件原件、见证人证言
胁迫、欺诈身边的证人、消息记录、账户流水

费用与费用风险

遗产程序中原则上不存在费用补偿,但继承权确认程序除外(§ 185 AußStrG)。在该程序中,费用补偿取决于胜诉程度:败诉方通常还须承担对方的代理费用。此外还有鉴定费用,通常达四位数。

重要提示:异议程序的结果无法可靠预测。因此,启动程序前应冷静评估证据情况和费用风险。

替代方案:特留份

作为子女或配偶,您无论如何都有权获得特留份(Pflichtteil),即法定继承份额的一半(§ 759 ABGB)。该请求权不取决于遗嘱是否有效。通常明智的做法是:一方面审查异议可能性,另一方面在期限内保全特留份。

常见问题

给继承人写一封信就足以保全期限吗?

不够。§ 1487a ABGB要求向法院主张。

如果遗嘱无效,适用什么?

则适用较早的有效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。

我可以查阅病历吗?

亲属和继承人没有自动的查阅权,因为医生保密义务在患者死亡后仍然有效。在存在具体的、有法律依据的利益时(例如为审查遗嘱能力),如未知被继承人有相反意愿,可准予查阅;必要时法院可以调取相关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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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述奥地利法律的一般规定,不能替代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