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法 · 常见问题

我丈夫生前继承了大量遗产。现在他去世了,我能得到什么?

Mag. Nevena Shotekova-Zöchling – 维也纳继承法律师

您的继承法副驾驶

Mag. Nevena Shotekova-Zöchling

维也纳律师 · 16 年法律从业经验 · 继承法

继承来的,不是借来的。

他继承来的一切都属于他的遗产——您也从中继承。与子女一起继承时,您得三分之一;与他的父母一起继承时,您得三分之二;其他情况下全部归您。此外,您还享有继续居住婚姻住所的权利,并获得家庭用品。财产最初来自哪里,对继承毫无影响。
我们的真实案例

“这是家族财产”

她的丈夫生前继承了大量遗产。后来他去世了。

他的家人看得很清楚:这些财产来自他们家族,所以应该留在家族里。

遗孀来找我们。她想知道,家人说得对不对。

继承来的,不是借来的。

从丈夫继承的那一刻起,这些财产就是他的——不是他父母的,也不是家族的,而是他本人的。随着他的去世,这些财产和他拥有的其他一切一样,成为他遗产的一部分。继承法并不关心钱从哪里来。

当这一点摆上桌面后,双方达成了和解。遗孀获得了她的继承份额。

启示:“家族财产”是一种感情,而不是法律概念。在继承法中,重要的是东西归谁所有——而不是它从哪里来。

最常见的误解:离婚不等于死亡

很多人听说过,继承来的财产“不用分”。这没错——但只适用于离婚。在分割婚姻财产时,配偶一方继承的财产原则上不参与分割。

而在死亡时,情况恰恰相反。这时涉及的不是财产分割,而是继承法——逝者拥有的一切,包括继承来的财产,都要计算在内。许多纠纷背后正是这种混淆。

您享有哪些权利

  • 与子女一起继承时,您继承遗产的三分之一(《奥地利普通民法典》ABGB 第 744 条)。
  • 与他的父母一起继承时,您继承三分之二。如果父母一方已经去世,其份额归您。
  • 既没有子女也没有父母时,您继承全部。他的兄弟姐妹、侄子侄女什么也得不到。
  • 此外,您有权继续居住在婚姻住所,并获得家庭用品(法定先取遗赠,ABGB 第 745 条)——即使住所来自他的遗产也是如此。
  • 如果有对您不利的遗嘱,您至少仍享有特留份:即您法定继承份额的一半。

用数字来看

简化示例:您的丈夫留下 600,000 欧元,其中 500,000 欧元来自他父母的遗产。没有遗嘱。

  • 有两个子女时:您继承三分之一——200,000 欧元。两个子女各得 200,000 欧元。
  • 没有子女,母亲在世,父亲已故:您继承三分之二再加上父亲的份额——500,000 欧元。他的母亲得 100,000 欧元。
  • 既没有子女也没有父母:即使他有兄弟姐妹,您也继承全部 600,000 欧元。

您现在应该做什么

  1. 在遗产程序中提交接受继承声明——但要在了解遗产内容以及是否有遗嘱之后再提交。
  2. 要求编制遗产清单,确保不会“遗漏”任何东西——包括继承来的财产、账户或不动产。
  3. 保障您的居住权。不要因为家人施压就搬走。

家人说这份遗产与您无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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